悟心呵护、高效解纷护“未”同行
——大悟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2024-04-23 10:20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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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各地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离婚、抚养等纠纷案件中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4月17日,大悟法院针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针对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在该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严某与被告项某就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问题争议较大,被告项某在与严某登记结婚后将儿子小项带至严某家中共同生活,严某及其父母悉心抚养小项9年后,严某与项某因感情破裂多次协议离婚未果诉至法院,项某将小项带离严某家中外出务工,致小项辍学在家。经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严某与项某解除婚姻关系,项某直接抚养小项并承担全部抚养费用,严某给付项某二万元。现严某已履行完给付义务,但项某的行为损害了小项受教育权利,也未尽到关心、爱护小项的义务,法院特向项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及家庭教育指导令,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履行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及时回应子女的情感需求,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悟心呵护,柔情护“未”健康成长。大悟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及家庭教育指导、判后回访工作,引导涉未成年案件当事人、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