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大悟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获重刑

2018-07-13 09:31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王琼 赵慧婷    浏览: 1480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大悟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近日,大悟一恶势力团伙“报复”被害人,导致被害人重伤致残,大悟法院先后对该恶势力团伙成员依法判处了三年六个月至十年有期徒刑,有效震慑了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2011年5月,吴某因承包工程与被害人方某产生矛盾,吴某指使田某对方某进行报复。当月19日,袁某等4人应田某邀约,携带砍刀、衣帽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故意遮挡车牌号的面包车,到方某的住所蹲点守候。次日7时许,方某驾驶摩托车出门时,在他家门口等候的袁某等5人先驾驶面包车撞击方某的摩托车,随后,持刀对方某乱砍,作案之后,袁某等人驾车逃走。被害人方某左手砍断,全身多处砍伤,左腿自膝关节以下截肢。经鉴定,方某所受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三级伤残。

案发后,田某等5人于2013年分别被大悟县人民法院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袁某一直在逃, 2017年10月主动投案。近日,大悟法院经审理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四年。至此,这起恶势力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残疾的6名罪犯全部受到了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