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放火烧毁岳父家财物引纠纷 法官巧解案外人担保矛盾得化解

2012-04-12 09:03
来源: 本院
作者: 大悟县法院    浏览: 2758

     近日,一起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大悟法院民二庭审结,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涂某与张某在六年前以农村的风俗举行了婚礼,但当时双方都只有19岁,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无法进行结婚登记。俩人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了一个女儿,共同生活的头几年,因涂某与张某感情很好,俩人到了法定婚龄的时候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的想法,认为既然俩人关系好,已经成家生子,拿不拿“红本本”没关系。但共同生活多年后,涂某和张某便经常为家庭的一些小事发生争吵,俩人关系变得不冷不热,后来,随着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俩人关系也逐步恶化,此时涂某要求与张某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却遭到张某的拒绝。2012年春节期间,张某突然离家出走,杳无音讯,张某出走后的几个月来,涂某到张某娘家、亲戚朋友家以及张某可能落脚的地方到处寻找,仍无消息,涂某便认为张某的父母让张某藏起来,于是便将心中的怨气发泄在张某的父母身上。

2012年4月3日晚上10时许,涂某到张某父母的家门口声称要放火烧毁张某娘家的房子,张某父亲及其哥哥发现后就对涂某进行阻拦,于是双方发生扭打斗殴。在打斗过程中,涂某将张某的父亲及哥哥打成轻伤,同时张某娘家的大门、农用车也涂某用火烧毁,于是,张某的父亲及其哥哥将涂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涂某赔偿俩人的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共计六万多元。

考虑到本案人员关系的特殊性,主审法官在开庭之前就尽全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力去挽救这个原本和睦的家庭,但是作为原告的张某的父亲及哥哥态度非常坚定,表示被告若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便请求相关机关追究涂某的刑事责任。而此时被告涂某也非常倔强,表示自己宁可去坐牢也不愿接受张家父子提出的赔偿要求,至此,第一轮调解陷入了僵局。第一轮在调解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合议庭决定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希望通过庭审继续调解此案。正当庭审快结束时,涂某6岁的女儿在门外的哭声让所有在场的人心中一震,于是,法官紧紧抓住这一调解机遇,从情的角度继续进行调解,主审法官对张家父子说:“涂某的女儿才6岁,你们作为她的外公和舅舅也不希望双方的关系闹的这么僵吧?为了她的健康成长,我希望你们能以一颗宽容的心去面对涂某。”接着,法官又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此时涂某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给张家父子身体上、心灵上及财产方面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于是主动向张家父子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是自己一时糊涂才酿下了大错,自己肯定会对此次行为负责,希望得到二位的谅解。在调解过程中,涂某的母亲王某也表示,她愿意为自己的儿子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负担保责任。张家父子也接受了被告诚恳的道歉,主动放弃了3万多元的赔偿要求,原、被告及担保人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书,一场势同水火的矛盾最终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