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庄严而清脆的法槌声,3月17日上午9时,被告人赵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大悟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敲响法槌的独任审判员是党组成员、副院长、员额法官阮从洲。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至11月间,被告人赵某某在其租住的宾馆内,先后4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中1人为未成年人,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前,阮从洲同志认真阅读案件材料,明确庭审重点,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认真审查证据,仔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准确提炼案件争议焦点,整个庭审过程层次清晰,节奏分明。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为切实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大悟法院制定了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将办案指标作为刚性任务,积极推动院领导主动回归“法官”角色,构筑院、庭长办案新常态 ,同时提倡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率先垂范,为全院法官树立榜样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