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两山”理念 践行绿色司法

2023-06-09 09:45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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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6月5日世界环境日,大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科峰带领院机关审执法官到大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大悟县分局及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

    上午,大悟法院执行局局长钟巍、李科峰专委、行政庭庭长郭梅,邀请县有关领导,来到大悟县住建局,了解我院一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执行履行情况。在座谈会上,听取了住建局及涉案企业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后,李专委对该案件的执行提出整改建议,并与县政府有关领导共同拟定整改方案,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还大悟碧水蓝天。

    下午,李科峰专委一行来到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大悟县分局,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并一一作出答疑解惑。郭梅法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作了讲解。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大悟法院与该局联合制发了《关于环境执法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意见对环保局的执法监管有指导作用和促进作用,今后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准确有效地制止和制裁环境违法行为。

    随后,李科峰专委一行来到大悟县三和建材有限公司,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在座谈会上,李专委联系审判实际,讲解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指出企业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依法合规经营。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一定会继续重视绿色生产,履行好企业在环境防控方面的社会责任。

    下一步,大悟法院将树立绿色司法理念,不断探索环境司法路径,增强环境司法专业能力,为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大悟赋能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