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独生女死亡赔偿金引纠纷 法官与陪审员联手成功调解

2017-04-2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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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一起因分割独生女的死亡补偿金引起的财产分割纠纷案,在大悟法院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画上了圆满句号。

原告李某甲(女)与被告李某乙(男)在1990年未婚生育一女,生育女儿半年后,李某甲离家出走,留下女儿由李某乙独自,直到女儿8岁时,才返乡将其接走,交给娘家亲属抚养。女儿15岁时,外出打工,开始独立生活。在这期间,原、被告都没有任何联系。

2016年2月,二人的独生女不幸去世,二人获得女儿死亡补偿款23.6万元,处理完女儿身后事后,剩余的补偿款由李某乙保管。事后,原告李某甲多次向李某乙催要自己的份额,李某乙以原告当年抛弃女儿、多年来未尽母亲义务而耿耿于怀,拒绝了原告的要求。同年4月,原告诉至大悟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与被告分割女儿的死亡补偿金。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大悟法院重审。

2017年4月20日,大悟法院公开开庭重审了本案。双方因多年积怨再次爆发,在庭上互相指责,争执不下。主审法官见双方情绪激动,为避免矛盾升级,及时中止了庭审,并与人民陪审员“兵分两路”,对双方进行“背对背”的交叉调解和安抚,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帮助消除彼此的误解。最终,在法官与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拿出5万补偿金给原告,原告也表示息诉,双方当天下午履行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