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正常穿越斑马线的妇女黄某撞伤。由于担心受害人家属索要巨额赔偿,徐某整天担心吊胆,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徐某鼓起勇气与受害人见面,通过法官的悉心调解,赔偿了黄某相应的损失,同时卸下了沉重的心理压力。
2011年8月3日8时许,徐某骑着借来的摩托车上街,因为摩托车驾龄不长,未取得摩托车驾驶执照,在通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没有事先观察车辆和行人通过情况,采取有效避让措施,结果将过路妇女黄某撞伤,导致黄某轻度伤残。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徐某负事故全责。
事故发生时,徐某年仅19岁,住在农村,没有一技之长,靠给别人打零工,收入非常有限,案发一周之后,在受害人家属的催促下,经过东拼西凑,勉强给付了黄某21000元医疗费。由于担心黄某家人的巨额索赔和打击报复,徐某整天担惊受怕,东躲西藏,不敢与黄某及其家人见面。
2011年11月,因为徐某一直不露面并且拒绝赔偿,黄某的儿子一气之下,将徐某告上了法院。大悟法院受案后,主审该案的法官迅速与徐某取得了联系,告诉他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要打消顾虑,正确面对,法院只会支持当事人合理的诉讼请求。同时劝告黄某的儿子,徐某年纪轻,履行赔偿能力有限,要互谅互让。受案次日,徐某便和他的叔叔一起到法院参与诉讼。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在一起面对面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徐某除原给付黄某的21000元医疗费外,另行赔付黄某21000元,黄某也放弃了部分赔偿要求。协议达成后,徐某当庭履行完毕。案件有了圆满结局,徐某沉重的心理包袱得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