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法院宣化法庭两小时速调一起离婚纠纷案

2018-07-06 09:28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李为为 赵慧婷    浏览: 867

7月3日上午11时许,来自山东省东明县的张某(女)来到大悟宣化法庭要求起诉与郑某离婚,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在两小时内就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上达成协议,和平分手。

     原告张某和丈夫郑某在外打工自由恋爱相识,于2011年6月在山东省东明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育有两名子女,现均由郑某照顾生活,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争吵导致感情逐渐产生裂痕,经亲友劝告仍未得到改善,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与郑某离婚,承办法官在得知张某因工作原因已购买第二天回山东的火车票,立即联系郑某到法庭组织双方调解。

郑某带着两个孩子来到法庭,在看到母亲张某后孩子都哭着要求她留下,主审法官看到这种情况,试图以孩子的生活、健康等方面为突破口,做双方和好的调解工作,然而因双方隔阂太深,张某坚持要求离婚。考虑到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承办法官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即两个孩子由郑某抚养,张某自愿放弃婚后购买的房屋和汽车分割,同时双方对子女的探望权进行了相应约定。随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确认,这起离婚纠纷在两小时内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