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妇联下发《关于表彰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大悟法院被省人社厅、省妇联表彰为“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近年来,大悟法院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司法担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积极构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机制,以“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综合审判团队”为阵地,依法履职,真诚维权,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妇联、团委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7年4月,大悟法院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综合审判团队,该审判团队以审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为主,共7名工作人员,党组书记、院长刘杨萍亲自参与,全部由资深法官和优秀审判辅助人员组成,他们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而且熟悉妇女儿童工作。该团队成立以来,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法律”与“情理”相结合,普法维权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形成了一套全员参与、切实可行、效果显著、可复制、可推广的妇女儿童维权“品牌”。此外,他们利用专业优势,通过宣讲法律知识,指导村、社区妇女干部化解基层涉及妇女儿童的矛盾纠纷,提升基层妇女干部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2017年4月,大悟法院承办的《维权普法 情暖人间——大悟县婚姻家庭维权护航行动》成功入围省妇联“公益木兰”项目,依托该平台,以“预防青少年犯罪”、“反对校园欺凌”、“促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送法进校园”活动,走遍了大悟大部分中小学校,受益青少年累计达30000余人次,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妇女是“半边天”,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大悟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妇女儿童群体、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努力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展现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