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帮信罪罚金案件,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展现了执行干警有案必执、执法必严的决心。
被执行人钱某某因犯帮信罪被大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生效后,钱某某被送至监狱服刑,所判附加刑罚金被依法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钱某某犯帮信罪被处罚金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在监狱服刑的钱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钱某某表示正在监狱服刑、无力偿还。执行干警查阅卷宗后,找到钱某某所在村委会调查其财产情况,在多次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后,村委员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钱某某的父亲,钱某某父亲不理解判处刑罚后为何还有罚金刑的执行,执行干警当场向其父亲释法明理,告知钱某某父亲其儿子所判刑罚与附加刑是同时处罚的,拒不履行罚金刑会对其征信造成影响,不利于其出狱后的正常生活。最终被执行人钱某某的父亲同意代儿子缴纳罚金,在当晚将5000元罚金缴纳至法院账户。至此,这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大悟法院将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联动,多管齐下查人找物,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