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不打烊”,庭前调解化纠纷

2020-04-02 11:42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宣化店人民法庭    浏览: 468

4月1日,大悟法院宣化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达成了和解协议,圆满解决了矛盾纠纷。

2019年5月,颜某在方某处购买机瓦750块,并请工人进行了安装,后因机瓦质量不合格破损,颜某便又请人将该机瓦撤下,方某也及时给颜某更换了新机瓦。颜某认为由于方某出售的机瓦质量不合格,自己请人安装与拆卸花费数千元,应该由方某赔偿该损失。在多次沟通后,双方因损害赔偿事宜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意愿,颜某遂将方某起诉至大悟法院。

 突如其来的疫情致使这起案件无法按时开庭审理。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承办法官刘忠海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的调解意向,但对赔偿确切数额仍然存在分歧,均请求法庭组织双方当面进行协商。

4月1日,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疏导劝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方某于2020年4月20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颜某的损失2300元,原告颜某当即撤回了起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