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年过三十的大龄青年经人介绍后草率结婚,婚后却发现两人性格不和,分居大半年后,妻子提出离婚,丈夫表示统一,近日,这起“特殊”离婚案件在宣化法庭顺利审结。
今年1月6日,原告肖某某到大悟法院宣化法庭起诉,说自己与丈夫胡某原系初中同学,但在校期间双方并不熟悉。2010年底,在一帮同学朋友的撮合下,这两个年过三十的剩男剩女开始建立恋爱关系,由于年龄都不小(同为33岁),在父母的催促下,2011年3月14日两人匆忙登记结婚。在婚后生活期间,因两人性格差异很大,生活习惯也相差甚远,两人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争吵、打闹。结婚后两人共同生活不到两个月,便分居两地。为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肖某于2012年1月到宣化法庭起诉,要求与丈夫将胡某某离婚。宣化法庭受案后,当即向胡某询问核实肖某反映的情况,胡某某也认为,他与肖某确实没有夫妻感情,这段婚姻维持下去对双方都是痛苦,也盼望早些解除。法庭考虑到原、被告均系同村村民,双方也没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的纠葛,为减轻离婚对双方家庭的负面影响,当即建议两人协议离婚,这一建议得到了肖某和胡某的统一,最后在宣化法庭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这段荒诞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
古人云“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确实有其积极意义,但毕竟幸福才是婚姻的基础,没有温馨和幸福的婚姻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勉强维持下去对夫妻双方都是一种煎熬。婚姻是严肃的,奉劝那些大龄青年,婚姻并非儿戏,马虎草率不得,如果因为父母的催促和对年龄的恐惧而冒然步入婚姻的殿堂,不仅会伤害了自己和对方,而且还可能伤害双方的家人。对婚姻大事,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