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大悟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申请鉴定”功能,将司法鉴定工作由“诉中”前移至“诉前”,民二庭书记员化身为调解员,成功促成当事人的和解。
徐某、李某房屋上下间隔相邻,2023年12月15日,李某家中厨房水管冻裂发生严重漏水,导致徐某房屋墙起泡、脱皮,地板上翘,门、衣柜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徐某要求李某赔偿无果后诉至法院。
因原告徐某申请庭前鉴定,该案由立案庭流转至民二庭办理诉前鉴定事项。民二庭书记员在拿到卷宗后第一时间了解了案情,得知双方系邻居,平时无矛盾,此次李某家漏水确实给徐某家造成了一定损失,依据以往协助法官调解案件的经验,书记员认为该案有一定的调解空间。
随即,书记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帮助厘清争议焦点。
李某觉得自己很冤枉,“我不是不愿意赔偿损失,实在徐某索要的赔偿款过多。我家漏水确实给他家造成一定损失,他家的门、墙确实有轻微泡发的迹象,但损害并不严重,他凭什么要我赔偿万把块,我不服气。”
而王某觉得无奈,“这是我结婚的新房,搬进来住没多长时间,她家就漏水,我多次找她要说法,他总说我敲诈、狮子大开口,我难以忍受才起诉的。”
经沟通调解,双方对损害事实并无争议,书记员认为调解症结点在于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数额。书记员多次电话沟通,组织双方协商,通过释法说理,双方同意2024年8月8日上午到法院调解。
面对面调解中,刘法官劝说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友好协商。
徐某通过书记员电话沟通也了解到李某家的情况,作出了让步,对刘法官说:“我其实只想要对方的一个态度,财产损失我只要求她赔偿4000元就可以了。”
“我家水管破裂导致对方家中受损属实,但我家老公因治病住院花了20多万,家里经济实在困难,少一点,我想办法一次付给你,行吗?”最终在法官和书记员的调解下,徐某只要求李某赔偿3500元,李某立刻微信转账履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院人案矛盾突出,分给法官的案件量很大。作为一名书记员,同时也是法官的助手,在工作中应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协助法官化解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