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申请执行就拿到了欠款,特别感谢法官您的调解,您们是真心为我们办事的。”近日,大悟法院宣化店人民法庭运用“执前调解+执前督促”工作模式顺利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前督促被告主动履行完毕。
2021年10月,被告左某购买原告阳某的空调,被告左某无充足资金全额付清货款,遂向原告阳某出具欠条一张,约定2023年4月份付清。因被告左某未及时付清剩余货款,2023年9月,原告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左某偿还借款本息。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左某承诺分期履行,于2024年1月30日之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左某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阳某请求法院督促被告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申请强制执行。
宣化店法庭工作人员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后,通过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以及后果警示等多种措施,督促被告左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经过宣化店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被告左某当天前往法庭,当场履行借款本息49000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本案顺利解决。
下一步,大悟法院将持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执前调解工作机制,坚持能动司法,聚焦“抓前端、治未病”,全力做好做实 “诉源、执源”双治理,降低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