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宣化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口角争执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承办法官联合当事人所在村村支书合力调解,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让邻里情谊在法治与温情的交织中重归于好。
张某与刘某因菜地浇菜在河边小路相遇,双方互不相让引发争吵,继而升级为肢体冲突。冲突中,张某左眼眼眶、右手小臂等部位受伤;刘某面部及右手小臂也有损伤。经鉴定,张某伤情为轻微伤。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张某因伤先后前往大悟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及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治疗,后因赔偿协商未果,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15202.78元。庭审中,刘某辩称,纠纷系双方共同过错所致,张某应自负部分责任,且部分医疗支出用于治疗其原有疾病,与本次冲突无关。张某情绪激动,一度失声痛哭。
案件受理之初,承办法官曾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分歧较大未果。为从源头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主动邀请原、被告所在村的村支书参与调解。村支书长期扎根基层,熟悉民情、深得信任,为调解工作打开突破口。
调解中,村支书从乡邻情谊、行为后果等多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承办法官则围绕争议焦点逐一释法析理,厘清责任边界,指导当事人依法理性主张权利。在法理与情理的共同感召下,双方心结逐渐打开。刘某主动登门向张某诚恳道歉,并自愿赔偿损失5000元;张某接受道歉,同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一场邻里纠纷就此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