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联调 助力先行调解跑出实质解纷加速度
——大悟法院高效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5-10-31 09:56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余守松    浏览: 188

近日,大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联合县综治中心和县总工会,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厘清多方责任、保障伤者权益的同时实现案结事了,彰显司法温度与多元解纷效能。

精准补正 夯实调解基础

2024年2月17日,黄某驾驶登记在某公司名下的大型普通客车,在履行职务期间与行人张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多处伤残,产生医疗费用18万余元。因赔偿协商未果,张某诉至大悟法院。

案件分流至县综治中心,委托县总工会调解后,法院全程发挥司法指导职能。承办法官在梳理案件材料时发现,原告申请存在两处关键信息瑕疵:一是保险公司信息错误,二是遗漏道路救助基金垫付公司。为避免因当事人信息不全导致调解遗漏责任主体,法院及时向原告释明法律风险,引导其补充更正相关信息,确保所有关联主体均参与调解,为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扫清程序障碍。

专业释法 明晰责任边界

调解中,各方对赔偿比例、责任承担等问题存在分歧,法院发挥专业优势,成为调解的“定盘星”。

法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各方释明:黄某系某公司员工,事故发生在履行职务期间,根据“用人单位责任”原则,某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事故发生在车辆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付;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需依法予以抵扣。专业释法让各方对权利义务有了清晰认知,有效减少争议,推动调解顺利进行。

多元协同 提升解纷效能

为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联动县综治中心、县总工会,形成“法院主导+综治统筹+工会助力”解纷合力。

法院负责制定调解方案、提供法律支撑,确保调解合法合规;县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搭建沟通平台,推动各方高效对接;县总工会释明企业社会责任,督促某公司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三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非诉方式高效化解矛盾。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道路救助基金垫付费用也得到妥善处理,实现“一次调解、彻底解纷”。

此次成功调解,是大悟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大悟法院将持续强化司法引领,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以更高效便捷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