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民二庭依托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有效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助企纾困解难。
2025年1月,被告某工程公司因承建荆门某住房租赁项目,与原告某建筑材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原告依约足额交付租赁材料,保障项目顺利施工。然而,被告未按期支付租金,经多次催讨仍长期拖欠,且未返还剩余租赁物资。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付租金、返还租赁材料,并赔偿报废材料等损失。
案件受理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审查后,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随后,被告提交《涉企经济影响自评表》,自评诉讼活动对其经营影响为“红色”等级,恳请法院协调化解纠纷,尽快解除保全。与此同时,原告亦表示,长期欠款已导致其现金流紧张、经营压力加剧,双方均面临现实困境。
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承办法官依据“双向分级”评估机制,决定在庭前组织调解。调解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合同义务与法律责任,引导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争取早日解除保全;另一方面,向原告深入分析调解在快速兑现债权、降低诉讼成本、避免矛盾升级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梳理合同条款、核对证据,法官从法理、情理与企业实际出发,耐心疏导,逐步打消原告顾虑,同时回应被告关于“执行扣划可能影响征信”的担忧。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租赁费、维修费共计31.5万元,款项直接从被保全账户扣划;对损毁的租赁材料,由被告采购同规格新品予以交付;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主张。大悟法院随即协调荆门当地法院协助完成案款扣划,并解除对被告账户的保全措施。
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在《涉企经济影响评估表》中作出最终评估认定:“本案调解结案,保全措施已及时解除,案款扣划完毕,诉讼行为及处理结果对双方企业经济影响较小,风险等级评定为‘蓝色’。”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大悟法院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机制的生动实践,通过“企业自评+法院复评”双向研判、分类施策,在定分止争中彰显司法担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