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法院新城法庭耐心调解促当事人达成协议

2018-12-25 15:25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付三红 何佩佩

近日,大悟法院新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5月1日,张某驾驶自卸低速货车与邓某驾驶的重型罐式货车相撞,造成邓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大悟交警大队认定,张某、邓某均负事故同等责任。10月8日,大悟法院受理邓某诉张某、王某(自卸低速货车登记车主)、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庭前组织原告邓某、被告张某、被告某保险公司交换证据,对赔偿金额进行核算。在核算过程中,双方对赔偿标准有争议,经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邓某放弃对王某的所有诉讼请求,约定保险公司在收到调解书15日内赔偿原告邓某各项费用共计189000元,缓解原告邓某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