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

2021-03-11 11:31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大悟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悟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大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由本院管辖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大悟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0个: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队。8个基层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新城人民法庭、大新人民法庭、河口人民法庭、宣化人民法庭、丰店人民法庭、吕王人民法庭、芳畈人民法庭。

 二、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收情况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计2712.86万元,其中省级下达控制数2592.86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1651.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3.76万元、住房公积金137万元 、养老保险缴费148.77万元、其他补助2.2万元、离退休奖励性工资129.95万元。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用支出340.13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52.37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1.2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万元。

项目支出721.05万元。其中办案业务专项经费605.21万元、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50.84万元、不可预见费65万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为2712.86万元,其中省级下达控制数2592.86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579.51万元,下降1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专项经费预算。

(四)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三公”经费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20年预算有所增加。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减少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40.13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52.37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1.2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万元。

(六)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

(七)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全省法院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46.9万元。比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升了619%,上升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保密设备的购置。

(八)其他事项

2021年大悟法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0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大悟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省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格(大悟法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