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巡回审判进企业 法院调解促“双赢”

2024-06-19 15:27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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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近年来,大悟法院河口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书写革命老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新篇章。

    近日,河口法庭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的厂房,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诉讼服务。当事人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湖北某科技公司从事厨具生产,因市场需求大,打算扩大经营,于2023年1月与湖北某家具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书》,承租湖北某家具公司的厂房用于厨具生产,租赁期限为两年。经营一年多后,因市场疲软、经济下行,致使某科技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导致违约,后湖北某家具公司要求湖北某科技公司给付租金及违约金43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是河口镇重点纳税企业,如机械司法,简单依法一判了之,不但被告的企业信用受损,原告的权益也无法兑现。因此,承办法官邀请河口镇人大代表实地调查了解,多次组织双方庭前调解,但因双方意见不一致,都未能达成调解。后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的厂房,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诉讼服务,法官和人大代表本着“一心为民减少诉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思想,再次恳切地向双方释法明理,细心地解开双方的心结,精准地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希望原告公司理解被告企业的难处,同时也保障出租人的权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大悟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树牢司法为民宗旨,为企业营造舒心、暖心、放心、安心的法治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发展之“稳”,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大悟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