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上诉案件流转效率,破解审判流程中的堵点、痛点问题,2024年4月15日,大悟法院出台《大悟县人民法院上诉案件移送工作流程》(以下简称《工作流程》),细化上诉案件移送流程,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强化责任内部监督,实行上诉案件移送“一站式”办理,及时高效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一是加强统一管理,梳理移送脉络。建立由立案庭统一接收、统一管理、统一移送的上诉案件移送模式。在立案大厅设立上诉案件办理窗口,负责接收上诉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当事人可以在窗口提交上诉材料,无需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实现上诉案件“一站式”办理。上诉状由立案庭统一接收登记后移交至审判庭,并根据时间节点督促审判庭完成上诉费交纳通知、送达上诉状副本、接收答辩状、整理卷宗归档等工作,审判庭统一将上诉材料及案件卷宗移送至立案庭后,由立案庭进行审核并移送至市中院。
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工作流程》详细规定了上诉案件移送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和责任落实,明确各类型上诉案件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到移送至立案庭时限,将移送时间缩短至20日。同时强化内部管理,将上诉案件移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案件承办法官为上诉案件移送主要负责人,审判辅助人员为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直接责任人。
三是健全线上流转,破除移送难题。审判庭将上诉案件纸质卷宗移送至立案庭时,同时在审判管理系统内登记上诉信息。立案庭接收纸质卷宗后,同时审核确认上诉案件线上流转信息并移交至市中院,打通两级法院移送通道,实现上诉案件信息及时传递。
四是建立通报制度,助力提质增效。每季度统计上诉案件移送情况,对不符合上诉清单要求的上诉案件及承办人予以通报,提升上诉案件移送合格率,切实缩短上诉案件移送时长,助力上诉案件移送工作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