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帮我找到了被告,还促成调解,真是帮了大忙!”案件顺利调解后,原告陈某言语中满是感激。这起看似普通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曾因被告身份不明,几经波折。最终,在承办法官的持续努力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4年,被告万乙雇请陈某在其承包的工地上从事木工工作。2025年1月,被告向陈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劳务费7000元,欠条署名为“万甲”。此后,陈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将“万甲”诉至法院。
立案后,原告仅能提供被告的手机号码及模糊住址,无法提供其具体身份信息。法院工作人员通过该手机号联系到“万甲”,其在通话中承认欠款事实,但拒绝提供准确住址。于是,工作人员以短信方式向被告送达电子应诉文书,告知诉讼相关事项。开庭当日,被告称其在外务工,无法到庭应诉。承办法官通过多种途径核查被告身份,仍无法锁定“万甲”的具体信息。
面对困境,法官并未放弃,在多次电话沟通调解无果后,决定组织双方当面调解。不久,原告打听到被告准确住址,但其常年在外务工,家中无人居住。某日,原告得知被告返回家中,于是立即联系法院。承办法官随即利用午休时间与原告一同前往被告住所,终于在现场找到被告本人。
经核实,被告身份证登记姓名为“万乙”,“万甲”仅为日常使用的名字。在随后的调解中,原告坚持要求一次性付清欠款,被告则表示,因其承接的工程款尚未结算,且自身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所欠原告的劳务费。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僵持不下,“面对面”调解无果。
法官仍未放弃,及时调整策略,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听取双方意见,耐心疏导情绪、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阐明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及诚实信用义务,缓和其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引导原告体谅被告实际困难,理性协商还款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自2026年2月起,分期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直至全部付清。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