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有“妙招 ” 诉源治理显成效

2024-04-23 10:25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浏览:507   

 抓实公正与效率,必须做实诉源治理,将非诉机制挺在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以来,为“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大悟法院推出“诉前鉴定+诉前财保+诉前调解”新模式,努力让纠纷化解于诉前。

“诉前财保+诉前调解”助力纠纷一次性化解

“本以为需要耗时几个月的案子,竟然在诉前化解了,且当场调解拿到了调解书,真是高效。”当事人张某拿到民事调解书后,由衷感慨道。

     张某是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借款人杜某尚欠其2万余元欠款,经其多次催要未还,张某遂到立案窗口咨询立案事宜并依据指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大悟法院在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后,考虑到该案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明确,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将该案流转至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主动出击”,询问杜某调解意向。经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并在当天上午收到了调解书。

     该纠纷当事人从同意调解到收到调解书仅耗时2个小时,高效化解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是大悟法院推进“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新机制落地见效成果的缩影。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让纠纷化解更高效

除做好“诉前财保+诉前调解”衔接工作外,大悟法院积极适用诉前鉴定模式,以鉴促调,李某诉谈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诉前化解就是大悟法院打好“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组合拳,将纠纷化解于诉前的生动实践。

     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对伤情进行单方鉴定后就赔偿事宜与谈某、保险公司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大悟法院工作人员在就单方鉴定意见征求双方意见过程中,了解到谈某、保险公司虽对单方鉴定意见存疑,但有赔偿意向。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申请诉前鉴定,但若再行委托专业机构重新鉴定,耗时较长,还会增加经济成本,考虑到赔偿款数额不高,保险公司也有赔偿意向,调解员立即组织调解,经过多次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实现案结事了。

     该纠纷的高效化解,是大悟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申请鉴定”功能,将司法鉴定工作由“诉中”前移至“诉前”,在鉴定程序中化解纠纷的深入实践。

     下一步,大悟法院将继续把诉前财保、鉴定工作嵌入诉源治理前端,主动靠前服务,推进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