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不怕麻烦来看守所帮我们调解案件,你们是真心为我们办事的。”近日,大悟法院宣化店法庭将调解现场“搬进”看守所,顺利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不约而同地向承办法官谈华锋表示感谢。
2024年5月份,被告陶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湖北省某线路行驶,与道路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黄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死亡以及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陶某某肇事逃逸,后被刑事拘留。死者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陶某某赔偿损失。宣化店法庭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现被告陶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无履行能力,为充分保障双方诉讼权益,承办法官联系被告家属,做其释法明理工作,被告家属以及亲朋好友决定代被告履行部分赔偿责任,并提出初步调解方案。
承办法官得知可以到看守所处理民事案件后,来到看守所向被告陶某某送达了相关的文书,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陶某某的陈述和意见,并对原被告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就此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家属现场代为履行81000元,并分期履行,对余下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对被告行为的表示谅解,最终该案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