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庭开展“假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2017-09-29 17:02

9月21日,大悟法院新城法庭法官通过周末加班和多次调解,促使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调解离婚,并顺利解决了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问题。

原告女方李某是大悟人,长期在孝感市打工,被告王某是内蒙古人,共育有一5岁的女儿,因双方不在一起工作聚少离多,夫妻关系逐渐冷淡,原告李某于去年11月到大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驳回。但此后双方仍没有很好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分居,原告李某于今年7月再次到大悟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9月13日案件开庭后,原、被告双方一直有抵触情绪,承办法官付三红在庭后背靠背分别做了原、被告的工作,让双方情绪逐渐冷静平和。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同意离婚,但在女儿的抚养权和财产问题与原告分歧较大。考虑到被告是内蒙古人,来回大悟不方便,而原告在孝感城区工作,工作日不便请假,为节省双方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决定在9月17日(星期天)在大悟城区组织双方进行一次调解。经过大半天的调解,被告同意将女儿交由原告抚养,在财产上也作出让步,将位于孝感的房产和债权6.4万元都给原告,原告也同意给被告15万元的补偿款。9月21日,被告王某在拿到5万元的补偿款后,同意原告李某分两年支付剩余的10万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这起离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