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促履行 诉源执源同治理

2024-03-13 09:33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近日,大悟法院宣化店人民法庭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因网络借款引发的追偿权纠纷,事后积极协调当事人自动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2019年10月26日,大悟居民郑某通过网络平台向某银行借款4000元,由北京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因被告逾期未还款,北京某担保公司于2020年1月29日代为偿还借款本息4095.66元。2024年1月29日,北京某担保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原告江苏某公司。原告江苏某公司向大悟法院宣化店法庭提交诉状,要求郑某支付代偿款4095.66元及利息。

    收到案件材料后,宣化店法庭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标的较小,被告是本地人,具有诉前化解成功的可能性,立即联系被告,但无人接听。后了解到被告及家人长年均在外地,无联系方式。经过实地走访等方式,找到被告父亲的电话号码,承办法官与其父亲取得联系后,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和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引导主动调解处理,减少诉讼成本。后被告在其父亲的劝说下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最终双方通过在线调解平台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本息共计4325元。履行期届满前,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被告,引导其主动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将这起案件彻底化解在诉讼及执行程序之前。

    这是大悟法院探索诉源执源一体治理新模式的缩影之一。今年以来,宣化店法庭紧盯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执行前端防治,做实诉前调解,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既保障原告的权利及时实现,又使案件在进行执行环节前得到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实现一次性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