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将上网文书撤下,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 文书顺利“下网”后,大悟某油脂公司的负责人来电向大悟法院表达了感谢。
而就在两周前,大悟某油脂公司的负责人还在因上网文书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而着急。
此前,大悟某油脂公司因民事纠纷被诉至法院,因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了和解,原告申请撤诉,大悟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并按照规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随着经营业务范围的扩大,大悟某油脂公司发现上网的法律文书对企业的业务经营、商务合作等带来了不便,担心以后公司的生产、经营、招投标和对外合作,还会因上网文书致使企业在第三方网站上显示风险指数偏高,受到不良影响。大悟某油脂公司向大悟法院邮寄了撤回上网法律文书申请,并说明了原因,希望法院关注企业发展,撤回上网文书。
在充分了解企业诉求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结合正在开展的“双向分级”评估机制,根据企业申请进行评估,考虑到该案没有进行实体处理,撤回上网文书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发展,即按照规定将该案的文书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撤下,企业负责人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
大悟法院正在实施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机制,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评估延伸至司法公开环节,从“企业视角”进行精细化、有效化、实质化分级评估,谨慎进行涉企案件信息公开,同时聚焦企业信用修复的堵点、难点和痛点,助力企业“乘风破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