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解开当事人“心结” 顺利调处“死亡”婚姻

2019-05-07 10:24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王琼 李久玲

近日,大悟法院通过心理咨询师的有效介入,使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最终打开“心结”,双方和平结束“死亡”婚姻。

原告张某(女)今年43岁,与丈夫付某于1992年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1996年登记结婚,1997年生育一子。张某说,婚后付某经常喝酒、赌博,夫妻二人争吵不断,有时还大打出手,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基本没有沟通,毫无幸福感可言,从2015年7月起开始分居,感情完全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法院判决离婚,态度十分坚决。

考虑到张某的情绪、年龄方面的因素,经张某同意,大悟法院立案庭心理咨询师李久玲在心理咨询中心,与张某进行了单独约见,了解到张某想离婚的想法,不是一时冲动,她与丈夫多次沟通离婚问题,丈夫都拒不见面,也不配合,多年来的争吵、夫妻间的冷漠及长期分居,给张某的内心造成了很大伤害,平时情绪低落,精神状态不好,儿子已经成年,面对父母无法调和的矛盾,表示尊重父母的选择。由于丈夫一直拒绝沟通,张某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

在首次沟通后,李久玲同志认为夫妻双方需要面对面沟通,彼此敞开心扉,在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也要打开双方的“心结”。于是,承办法官立案庭庭长吴海波、李久玲再次约见了张某与付某二人,一方面用法律知识解答了离婚后债权债务的疑问,另一方面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开导了双方的思想,劝导他们要理性处理婚姻问题,既然二人都同意结束并不幸福的“死亡”婚姻,要学会放下,洗去心灵的阴霾,迎接新的人生。

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付某主动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双方和平结束了23年的婚姻,对彼此的误会甚至是怨恨,也得到释怀。

这是大悟法院在家事案件中引入心理咨询成功调处的案件之一。心理咨询机制作为家事案件尤其是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之一,通过发挥心理咨询的诊断、治疗作用,以拯救、修复死亡婚姻和危机婚姻,提升当事人家庭意识和经营家庭的能力。对于不能修复的死亡婚姻,引导当事人理性处理,打开心结,弥补心理创伤;对于危机婚姻,提出修复计划,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弥合婚姻关系,彰显婚姻家庭纠纷审判的人文关怀和修复性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