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赔偿纠纷案

2018-04-26 10:42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付三红 赵慧婷

    4月20日,大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赔偿纠纷执行案件,申请人梁某甲顺利拿到赔偿余款22000元,这起执行积案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2007年12月,梁某甲给同村村民梁某乙义务帮工建房,施工中,因操作吊车的雷某操作不当,导致梁某甲受伤致残。因赔偿问题,三人协商未果,梁某甲起诉至大悟法院,2008年11月,大悟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梁某乙、雷某分别赔偿原告梁某甲各项费用47141.18元、48351.1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梁某乙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被告雷某陆续支付梁某甲34000元,2016年之后,雷某便采取逃避、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支付余下执行款。
    今年年初,梁某甲向法院申请将雷某妻子颜某追加为被执行人,承办法官通过查控措施及时冻结了颜某的银行存款,后又找到雷某及妻子分别做执行和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雷某及其妻子于2018年4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余下赔偿款及后期治疗费等22000元。4月20日,申请人梁某甲领取了全部赔偿款。至此,这起纠缠十年的纠纷划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