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23年8月,原告小魏(化名)驾驶货车途径“小红副食店”门口时,货车右侧与案外人小兰(化名)驾驶的电动车发生刮擦,导致小兰受伤。小兰的丈夫小民(化名)及其哥哥小宝(化名)赶到现场,二人气急败坏,对小魏拳打脚踢,致使小魏受伤。事后,原告小魏被送到大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医师诊断为半月板损伤、头皮血肿、膝部挫伤。后经法医鉴定,原告的伤情构成轻微伤。2023年9月,大悟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小民、小宝殴打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原告与两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大悟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6万余元。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以及为民解忧、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宗旨,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为双方分析利弊,讲清“以和为贵”的道理,经过三轮背对背调解,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意向,被告同意当庭赔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45000 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至此,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原、被告双方也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的保护,因违法行为而侵害公民身体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时,要保持冷静、避免冲动,不能得理不饶人,更不能打架斗狠,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