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玩失踪,房产来抵债

2018-05-11 11:19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王琼 李叶

     近日,由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赵某一直下落不明,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大悟法院将被执行人房产抵偿债务,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至2015年间,赵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周转,先后四次共向李某借款35万元、黄某20万元。约定还款期满后,赵某无力还钱,李某和黄某将其诉至法院。2015年11月,大悟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偿还二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审理中,两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大悟法院执行局查封了赵某位于大悟县彭店乡彭店街的一栋3层房产。

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还玩起了“失踪”,李某和黄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多方查找,仍没有找到赵某的行踪,除了查封的房产外,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不久前,两申请执行人申请对查封的房产予以拍卖,经评估,赵某被查封的财产价值为573200元。由于该房产土地性质属集体所有土地,竞买人受到限制,两次流拍。房屋流拍后,两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房抵债,确定由黄某以房屋评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两申请人的债权从房款中抵扣,具体分配比例两人愿意自行协商,不足部分由被执行人赵某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