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法新“枫”‖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跑出多元解纷“加速度”

2024-07-30 10:35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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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悟法院宣化店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的纠纷化解方式,圆满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

胡某兵与胡某堂、胡某俞系邻里亲属关系,2023年7月25日,胡某堂雇请胡某兵到胡某俞家中提供劳务,胡某兵在施工过程中因绳子断裂摔伤,造成十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胡某兵便到宣化店法庭起诉。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之后,得知双方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并且是邻里亲属关系,存在调解基础,于是邀请大悟县宣化镇关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湖北勤才律师事务所共同调解,从“法、理、情”各个角度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虽然双方达成了共识,但是胡某堂和胡某俞能否按期履行协议内容依然让胡某兵十分担忧。针对胡某兵的顾虑,承办法官引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告诉胡某兵,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在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二人遂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法庭立即进行了司法确认,给胡某兵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从案件接收到争取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再到调解协议达成,仅用了1天时间,充分凸显了诉前调解的高效、便捷。该案是大悟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有益探索和成功案例,是法院深入基层治理、全方位多层次赋能诉源治理工作,落实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一个范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化解方式不仅能够发挥了诉前“无痛”调解的优势,更能为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驾护航。

    下一步,宣化店人民法庭将不断加强与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等基层治理单位的协调联动,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质量和水平,以零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模式全力跑出为民服务的加速度,构建人民法庭新“枫”景。